【江苏省科技厅】2023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
[ 时间:2023-11-24 阅读:906次 文章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强省和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工作部署,高质 量建设外国专家工作室,集聚用好更多高层次外国专家,根据《江 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现就2023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聘请的外国专家原则上每年不少于 3 人次,每人每年能 在我省工作的时间累计不少于 2 个月或能柔性为我省长期工作。
2.具有完备的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能够为外国 专家(团队)的日常办公、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等实际需要配备 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并能为外国专家提供 便利化生活服务。
3.与外国专家(团队)有实质性的合作,对引进的外国专 家参与科技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方面,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推进措施、预期成效。
4.能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交流学 习和人才培养平台,每年能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 指导培训关联产业、培育产业骨干人才。
5.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绿色低碳、数字 经济等重点领域发展需求,依托外国专家工作室引进外国专家 (团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申报程序
各设区市科技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经认真审核、严 格把关后,集中向省科技厅推荐。部省属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 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各设区市科技局填报《2023年度外国专家工作室建设情 况汇总表》、《2023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推荐汇总表》 (见附件1、2)。各外国专家工作室依托单位填报《江苏省外国 专家工作室申报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应佐证材 料。
2.各设区市科技局要对本地区外国专家工作室建设情况进 行全面调查了解、汇总分析,对同一单位相同专业领域的外国专 家工作室、2022年12月31日前命名授牌且在建设周期内的外国专 家工作室不予推荐申报。
3.附件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包括以上表格电子文档(Excel或Word版)和纸质盖章材料扫描件、相 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材料请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加盖公 章后于12月06日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领衔外国专家学历、学位证书 复印件;
(2)领衔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
(3)领衔外国专家与 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复印件;
(4)领衔外国 专家成就及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5)领衔外国专家外国人来 华工作许可证件复印件;
(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复印件;
(7)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证明材料;
(8)团队成员相应佐证材料;
(9)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各设区市科技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外国专 家引进和外专工作室培育等基础性工作,并指导依托单位高标准 做好诺奖获得者和国家、省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等高端外国专 家工作室的建设工作。
2.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签订信用承诺书,对申 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 材料、虚报统计数据等行为。各推荐单位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 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省科 技厅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关规 定严肃处理。
3.各推荐单位在对申报材料审核时,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 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江苏省科技计划项 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及《关于转发科 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 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 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 申报命名工作。
附件:
1.2023年度外国专家工作室建设情况汇总表
2.2023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推荐汇总表
3.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