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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溧阳:持续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

2023-07-16

常州溧阳:持续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
“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江苏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殷切希望江苏在科技创新上率先取得新突破,打造全国重要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使高质量发展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7月14日,巴斯夫—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联合研究中心签约仪式在溧阳举行。溧阳市委书记叶明华表示,巴斯夫与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合作序幕的拉开,是溧阳产学研深度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创新上取得新突破”殷殷嘱托的具体实践。溧阳经过十年蓄力,动力电池产业的产值在去年突破千亿元,成为国内县域产业链最全、产出规模最大、创新能力最强的动力电池产业基地。此次联合研究中心的成立,聚焦技术迭代和价值链高端,聚力电池材料这一关键领域再升级、再强化,为溧阳持续拓展绿色产业边界、抢占产业赛道“制高点”明晰了方向。巴斯夫在全球拥有239个生产基地,2022年在《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名列第109位,总部位于德国路德维希港。巴斯夫大中华区董事长兼总裁楼剑锋表示,中国是巴斯夫重要的市场,巴斯夫将以创新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驱动力,助力中国汽车产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副所长胡江平表示,中科院物理所是中国最早开展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研究的单位之一,2016年起启动“一村三湖”战略,其中以天目湖畔的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为基地,将数十年来的科研积淀在溧阳实现产业化,尤其是围绕溧阳新能源电池产业链,先后开办了天目湖储能研究院、天目先导、江苏卫蓝等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显著发展。近年来,在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的引领带动下,中科院物理所长三角研究中心、天目湖先进储能技术研究院、重庆大学溧阳智慧城市研究院等13家高端平台接连落地溧阳,吸引了20位院士、45位国家级重点人才、148位省级以上领军人才。此次合作,巴斯夫期待通过协同创新加速研发成果落地,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的科研成果也需要企业支撑来实现转化应用,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实现产学研用一体化的道路顺利贯通。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电池和电池包的材料和解决方案展开合作,重点关注固态电池和钠离子电池。双方将充分发挥研发数字化的能力,提高创新效率,依托溧阳新能源产业集群,与上下游合作伙伴协同创新,加快从研发到上市的速度。当好服务保障的“坚实靠山”,营造政企携手的“绿水青山”,筑就产业兴旺的“金山银山”。叶明华表示,溧阳正坚定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加快建设苏南绿色崛起品质城市。目前,溧阳共建成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三站三中心”180家,常州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35家。今年以来,天目湖健康研究院正式挂牌,苏高新南大创新园新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常州日报202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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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内蒙古)签约超4500亿元

2023-07-16

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内蒙古)签约超4
新华社呼和浩特7月16日电(记者安路蒙、蒋婧)记者16日从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内蒙古)现场了解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以举办产业转移对接活动为重要抓手,引导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形成区域合理分工、联动发展的制造业发展格局。内蒙古也将持续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力度。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化工、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本次产业转移对接活动签约项目达160个,协议总金额4573亿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园区处处长沈鹏介绍了本次产业转移签约项目的特点:“体量规模化”,亿元以上签约项目高达149个,其中百亿元以上的项目13个;“结构新型化”,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化工、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多达120个,投资额高达3922亿元,占签约项目总投资的86%;“合作集聚化”,在160个签约项目中,有82个项目落地在开发区,占签约项目的51.2%。本次产业转移对接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本次产业转移对接活动,还组织举办了金属新材料产业、新型化工产业、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4场专题对接活动。专题对接活动结束后,内蒙古各盟市还将邀请参会企业深入调研,力争再形成一批产业转移合作项目。新华社202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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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科技局】关于“龙城英才计划”第二十三批领军型创业人才项目申报

2023-07-12

【常州市科技局】关于“龙城英才计划”第二十三批领军
2023年度“龙城英才计划”第二十三批领军型创业人才项目引进工作正式开启,申报人可登录“龙城英才网”领军人才项目在线申报平台进行申报。一、支持领域聚焦常州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等产业领域,重点引进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先导产业领域创业型领军人才(团队)。二、支持对象和条件资助对象为新引进的市外(含驻常高校)领军人才在常州创办、领办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创业企业拥有领先的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广阔的产业发展前景。2.领军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5年以上(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3.领军人才应为创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备案)。4.领军人才本人在创业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自然人直接出资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且领军人才本人实缴并计入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领军人才在创业企业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领军人才在持股公司计入注册资本的实缴货币出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持股公司在创业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领军人才在持股公司的认缴注册资本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持股公司在创业企业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出资人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总额须超过100万元;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可由配偶代持;如外籍人才的配偶同为外籍,也可由外籍人才的中国籍父母或子女代持。上述特殊情况代持的,须提供双方关系证明、股权代持公证书)。5.截至2023年7月1日,创业企业在我市工商注册登记未满18个月。6.领军人才来常时间不超过24个月。7.创业企业应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三、主要资助政策1.创业综合资助: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所在辖市区财政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创业综合资助,同时可以给予股权投资支持。2.成长综合资助:领军人才创业企业符合最近一期省“双创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的,经各地推荐和市级遴选,择优给予50万元—100万元资助资金支持;对有较强行业引领带动作用、较大发展潜力和空间的领军人才创业企业,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股权投资支持;对年销售达到一定规模,对地方税收有较大贡献的领军人才创业企业,经遴选,择优给予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资助资金支持。3.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等各类人才计划以及科技、产业项目。4.优先享受领军人才创业企业注册登记地所在辖市、区专门的扶持政策。四、项目申报及政策兑现1.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龙城英才计划”第二十三批领军型创业人才项目可先网上申报,在入选“龙城英才计划”后12个月内注册落地。2.登录“龙城英才网”领军人才项目在线申报平台,按要求在线申报,申报截至2023年9月15日。3.创业综合资助和成长综合资助及其子项均可叠加享受。五、联系方式1.中共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19-856806182.中共溧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19-872693533.中共金坛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19-828222954.中共武进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19-86310147、863123995.中共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0519-863397626.中共新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19-851782567.中共天宁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19-866637558.中共钟楼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19-888909199.中共常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人才工作办公室0519-8838725610.常州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0519-85589182常州市科技局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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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2.0版)

2023-07-17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实现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联动,坚持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体推进形成良性循环,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着力破解制约创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打造长三角特色鲜明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一、集聚人才来常创新创业1.支持高层次引才聚才。对新引进的年薪3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照人才个人在我市申报单位应税工资薪金分档给予奖励;对年薪200万元以上且列入战略科学家名录的人才,按对地方贡献部分的100%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年。实施顶尖人才引进计划,对引进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的海内外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向“高精尖缺”人才发放“常商服务·龙城英才卡”,提供政务服务、体检就诊、旅游观光、通行便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质精准服务。引荐人才(团队)落户后,3年内入选市级以上领军人才的,分档给予引荐人最高50万元奖励。推进境外离岸孵化器建设,根据引才聚才工作成效给予孵化器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加大外国人才引进力度,对引进外国人才来常工作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外国人才入选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省外专百人计划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外国人才获中国政府友谊奖、江苏友谊奖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2.支持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开展“青春留常”计划,对企业新引进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在我市首次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每月300元、500元、800元的生活资助,连续资助3年;对无本地自有住房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分别给予每月500元、600元、800元租房资助,连续资助3年。对企业引进的毕业2年内的在常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大专生,在我市首次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的,每月给予300元综合资助,连续资助3年。在我市首次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且抵常工作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本地商品住房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30万元一次性购房资助。对经认定的人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政策支持。对企业新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人才,分别参照全日制本科、硕士的条件享受生活、租房和购房资助。3.支持“人才优居”工程建设。按照“职住平衡、就近建设、个性共享”的原则,在高校、科研机构、高新区等人才集聚区规划建设或改造10万套符合青年生活需求的人才公寓。在人才公寓中配套规划“青年驿站”,为来常就业创业的青年大学生提供最长3个月的免费住宿以及就业咨询等综合服务。在武进区、新北区规划建设、引进国际化的社区、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二、突出企业主体创新4.支持创新企业做大做强。创新主体培育激励“更聚焦”,首次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5万元;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再次认定的,奖励10万元。加强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奖励,首次认定为独角兽企业的,奖励最高200万元;首次认定为潜在独角兽企业的,奖励最高50万元。对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和国家级“单项冠军”、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省总部企业等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企业,上年地方贡献增幅不低于前一年增幅且超过上年全市税收收入平均增幅2倍的,2倍以上地方贡献部分分档给予最高60%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1000万元。5.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科技型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且企业研发费用年度增长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根据研发费用增长额,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6.支持知识产权提质发展。实施专利强链计划,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开展基于产业大数据的专利导航,对产业链中掌握关键发明专利或获得关键技术省级以上研发立项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和上市后备企业、人才类项目企业,择优开展关键技术专利导航,按照实际支付服务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最高30万元。提升高价值专利产出服务能力,对于服务机构当年度服务本市创新主体发明专利超过1500件,全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占结案总量超过75%,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1200件的服务机构,根据其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三、加快全域双招双引7.支持创新项目落地。以商引商集聚创新项目,给予引荐人奖励。对于引荐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总部经济等项目,按新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投产3年内地方贡献总额的1%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分期建设的,按一期地方贡献奖励。对于引荐的三新经济项目,按新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投产3年内地方贡献总额的1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加快对本地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围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数字赋能等领域,每年择优支持30个应用场景。8.支持创新主体集聚。发挥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引才聚才、引育产业链科创企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作用,奖励最高50万元。对市级以上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根据其开展科技招引工作成效,择优奖励最高30万元。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专业孵化器,奖励最高50万元,对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科技招引工作,根据成效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鼓励针对北京、上海、深圳等国内城市及以色列、德国、日本等重点合作国别开展“科招飞地”建设,择优对我市实施主体进行一次性支持,最高100万元。突出以赛选才、办赛引企。鼓励社会力量,以推动科技招引为目标组织创新创业大赛。承办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大赛,给予办赛经费总决算不超过50%的奖励,最高100万元。9.支持科招合作渠道建设。鼓励板块、园区开展科技招引专业化机构合作渠道建设,给予板块、园区科技招商中心不超过年度合同额30%的支持,最高50万元。四、布局创新平台载体10.支持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对获得国家或省立项并有资金支持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市、区两级按国家或省实到资金的1:1配套支持,给予国家级不超过1亿元、省级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支持由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公司、团队和地方共同投资,以诺奖获得者、院士等知名专家及其团队为核心,人才团队控股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产业领域、前期投资规模、人才团队、创新产出、收入等,分档给予建设经费支持,最高300万元;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运行、研发投入、创新产出、人才集聚、成果转移、企业孵育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绩效分档给予建设经费支持,最高300万元。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院士工作站奖励最高100万元;省产研院联合创新中心奖励最高20万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最高10万元。11.支持双创孵育体系建设。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情况下,鼓励利用闲置工业厂房、城市综合体建设集创业孵化、生活服务、社交互动于一体的双创载体,根据成效对双创载体给予最高1000万元引导资助。鼓励企业利用闲置工业厂房、工业闲置土地建设双创载体,可享受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的5年过渡期政策,期满后经评估认定,可再延续5年。支持国内知名创投主体来常建设新型一体化(“园区+社区”“房东+股东”)双创载体,给予用地保障、指标规划、资金奖补、基金设立等“一事一议”支持。加强双创载体能力跃升。对新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认定备案资格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分档分类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推动科创综合体、人才综合体建设,实施以评促建。对市级立项的综合体在综合体项目立项、中期评价、验收考核三个阶段给予连续三年支持,每年奖励最高120万元。12.支持改革放权提速。对市参与建设的事业单位性质科研机构、大学附属教学科研单位等,赋予其在经费使用、运营管理及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面的自主权,可授予下属创投公司最高3000万元的投资决策权,实行财政科技资金负面清单管理。五、加大科技金融保障13.支持创新股权投资。“十四五”期间,市和辖市区、常州经开区两级财政安排400亿元资金,带动各类社会资本形成总计2000亿元投入我市创新领域。组建常州龙城科创发展基金,积极招引国内外知名基金管理机构来常设立各类创新子基金。设立60亿元天使投资母基金,通过参股市场化天使投资子基金方式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按照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将母基金超额收益部分最高50%奖励子基金管理团队。加快推进龙城金谷建设,大力招引各类投资基金落户集聚,将对地方贡献的80%给予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奖励扶持。同时基金还可享受办公用房支持、高端人才引进优惠、核心高管地方贡献奖励、社保教育医疗保障、基金退出奖励等方面的系列支持政策。14.支持创新创业贷款。增强“常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服务功能,推动“常信贷”扩面增量,加大科技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设立1亿元的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对初创企业和个人建立“基金+银行”风险分担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根据实际发放利率分别给予50%或者全额贴息支持。创设总规模10亿元的“创新贷”专项融资产品支持计划,建立科技信贷名录库,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20倍安排定向信贷额度。合作银行对名录库内科技企业提供“创新贷”贷款,建立“基金+担保+银行”风险分担机制,对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贷款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对名录库内科技企业的普惠型贷款,给予2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支持。15.支持创新担保转贷。对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的“创新贷”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最高1%的担保费补贴。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对名录库内科技企业转贷业务费率下降50%。六、强化院校创新策源16.支持科教融汇发展。引入前沿科技,推动高等教育形态变迁、内涵提质,对在常本科高校新获批国家现代产业学院和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的,分别给予5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的,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和300万元奖励;对引进国内“双一流”大学或世界综合排名前100名、学科排名前20名的境外大学,给予“一事一议”重点支持。17.支持产教融合发展。推进职业教育能级提升,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对新获批国家“双高计划”的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对新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的高职院校,给予每个试点专业50万元奖励。对在常高校和职业院校,根据毕业生留常就业成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18.支持高校强化科研转化。鼓励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利用自有闲置土地、闲置楼宇建设双创载体,所上缴财政的租金收入全额奖励给高校、科研机构,主要用于孵化器运营、科技服务人员奖励等,其孵化服务收入全部归属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留归自主使用。七、营造全社会创新氛围19.支持全社会创新活动。拓展深化国际科技合作,高标准举办中以创新合作活动;积极承办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大赛,支持举办颠覆性技术创新活动赛事,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专业性科创赛事;设立龙城创新奖,每年对创新创业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平台、企业家和科学家等进行激励;加快推进《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工作。20.支持产学研对接活动。深化“科技新长征”,大力度开展国际国内产学研对接活动,举办常州国际创客周、创新创业者大会、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圆桌会议、科技外交官常州行等活动。本政策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承担。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10日印发的《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常办发〔2021〕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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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2年-2024年)

2023-07-17

【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支撑作用,深入推进常州知识产权强市创建,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助力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常州打造“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532”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常发〔2021〕26号)精神,制定本政策。一、鼓励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一)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计划围绕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高成长性产业链,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每家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按照市《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二)提升商标品牌影响力1.上年度获得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对商标持有人给予每件最高5000元资助。2.上年度获得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集体商标注册,对商标持有人分别给予每件最高10万元和5万元奖励。(三)对发明专利创造给予资助1.发明专利专利权人和原始申请人地址属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及常州科教城区域内,上年度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含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未享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缴的,经确认后给予每件最高1000元资助。2.发明专利权利人地址属我市的专利权人,上年度获得授权的海外发明专利(此处海外指除中国以外的G20国家及新加坡),经确认后给予每件最高5000元资助。二、促进高效益知识产权运用(一)鼓励知识产权金融设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对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按同期LPR标准的50%给予贴息,同一企业最高50万元。(按照市《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二)对国家、省、市专利奖给予奖励1.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5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和银奖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5万元和12.5万元奖励。2.对获得江苏省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获得江苏省发明人奖的发明人给予最高1万元奖励。3.对获得常州市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对获得常州市优秀发明人奖的发明人奖励5万元。(按照《常州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三)实施专利强链计划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开展基于产业大数据的专利导航,对产业链中掌握关键发明专利或获得关键技术省级以上研发立项的高新技术企业,择优开展关键技术专利导航,按照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服务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最高20万元。(按照市《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四)鼓励高质量发明专利转化运用发明专利权利人地址属我市的专利权人,正在实施或许可实施该专利权人的高维持发明专利(从专利申请日起算,截至上年底超过10年,目前仍处于有效状态的国内发明专利),经确认后给予每件最高1000元奖励。(五)支持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用支持在常高校和科研院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能力,以2020年底数据为基数,对在常高校和科研院所有效发明专利增量部分,根据与科研项目关联情况和产学研合作情况,择优给予每件最高1000元奖励。三、实施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一)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对涉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维权成功的,按维权诉讼实际发生的律师费或知识产权咨询服务费的50%给予维权单位后补助,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二)鼓励争创驰名商标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动应对商标纠纷,上年度在维权过程中被行政认定或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个商标给予商标持有人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围绕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行业协会,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对获得市级“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的示范街区和行业协会,每项给予10万元支持;对获得省级“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的示范街区和行业协会,每项按照省级拨付资金标准另给予最高20%的配套支持。四、发展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一)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根据专利代理机构上年度业绩,分别给予5万元-30万元奖励(具体标准见附表)。(二)提升高价值专利产出服务能力对于服务机构当年度服务本市创新主体发明专利超过1000件,全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占结案总量超70%的,根据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占比情况,高价值专利培育情况等服务成效,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按照市《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五、支持知识产权强企建设(一)鼓励企业知识产权贯标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通过“贯标”认证企业择优给予5万元奖励;对省“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已获得“贯标”认证奖励的不重复奖励。(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围绕市“十百千”创新型企业、重点产业和园区,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每项最高给予20万元支持。(三)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给予奖励对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四)鼓励企业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强对在职员工知识产权业务能力的培养,在企业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的在职员工,上年度获得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的,每人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上年度获得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的,每人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六、政策说明(一)以上除特别注明的条款外,注册地址属于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常州经开区的单位按照以上政策执行,溧阳市参照以上政策执行。(二)结合被支持企业(单位)地方贡献进行政策兑现;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市级资金就高不重复支持(授牌认定奖励类除外)。(三)以上政策具体落实按照当年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开展。(四)本政策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施行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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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7

热点丨财政贴息!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分局,各有关金融机构: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号)和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要求,为支持我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增产增效,现就扩大江苏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以下简称专项贷款)规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贷款支持对象专项贷款总规模在《关于设立江苏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的通知》(苏财金〔2023〕22号)100亿元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200亿元,用于支持我省2022年6月底前注册登记成立、面临暂时流动性困难且当前仍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体旅游等行业。二、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单户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最低50万元。在贷款总规模和单户额度内,同一企业只能申请一笔专项贷款支持,贷款发放日期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鼓励银行运用专项贷款积极发放小额贷款、信用贷、首贷(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贷款记录),其中信用贷规模占比不低于30%,首贷户占比不低于30%,并向小微企业倾斜。专项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个基点。贷款期限最短一年,最长三年。三、贷款银行发放专项贷款的银行范围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北京银行等省内分支机构,以及江苏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和江苏省农信系统等省内法人银行。参与银行名单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四、申请程序专项贷款通过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在线申请(网址:www.jsphjr.com),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该服务平台登陆并注册后,点选“我要贷款”——“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并按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和申请。银行审贷、授信和放款时间不得早于相关企业在该服务平台的贷款申请时间。银行应及时在该服务平台中登记备案贷款发放信息,放款总规模达到200亿元时,服务平台将停止接受银行放款登记备案。五、贷款贴息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专项贷款,给予贷款金额年化1%的贴息,贴息期限为一年。贴息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由省财政根据各银行专项贷款发放情况,分期预拨给各银行省行(含省内法人银行总行、省农信联社),政策到期后统一结算。银行对专项贷款企业采取“先贴后补”方式,即银行在发放专项贷款时,应与企业在贷款合同中约定,企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期间由财政贴息1个百分点,并在收息时从省财政预拨的贴息资金中直接扣减财政贴息,企业不需要垫付财政贴息。享受其他贴息政策支持的贷款、省财政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政策支持的贷款,以及前期已申请获得专项贷款支持的企业,不得重复申请和享受本贴息政策。六、激励支持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统筹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对各贷款银行给予支持。江苏银保监局将专项贷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专项贷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效能评价。鼓励各地、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专项贷款政策宣传推广工作,向银行提供符合条件的企业白名单,帮助企业尽快获得专项贷款支持。七、负面清单专项贷款应当用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不得用于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不得用于投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专项贷款支持对象不包括房地产行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对于借款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在贷款授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项贷款不予支持:当期有逾期贷款未偿还;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环评信用等级结果红色(含)以下;纳税信用评级D级。八、有关要求企业在申请专项贷款时,应向银行书面承诺符合专项贷款相关条件(承诺书模版见附件)。银行应落实审贷责任,按市场化原则对专项贷款申请严格把关。要简化审批资料,优化审贷流程,加快贷款投放,同时做好贷后管理,防止企业违规使用贷款资金。鼓励银行在专项贷款政策引导下,制定落实尽职免责等配套措施,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支持力度。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贴息资金,不得引导本行和他行的正常贷款通过提前还款等方式转为专项贷款,套取贴息资金。因违法违规操作造成贴息资金被套取、骗取等情况的,由银行负责追回相关贴息资金。附件:江苏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信用承诺书.xls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江苏银保监局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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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常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2023-07-04

【常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常州市技术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各辖(市)区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经济发展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投资促进局、财政局、税务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近日,江苏省科技厅、商务厅、财政厅、税务局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高发〔2023〕9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辖(市)区科技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对企业申报材料(见《通知》附件1)进行认真审核,如各地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过程中认为需实地核查的,应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二、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需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明确当年服务外包收入总额以及离岸服务外包收入总额),须在8月31日前报送至市财政局税政法规处审核。三、各辖(市)区科技部门于9月11日(周一)前将推荐上报汇总表(见《通知》附件5,盖章件一式两份)连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数据光盘(一式两份)报送至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新北区运河路456号)。四、联系方式市生产力发展中心:童灵电话:82005605市科技局高新处:王树山电话:85681525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冯斌电话:85682281市财政局税政法规处:聂松电话:85681868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孔婉冬电话:89858838市发改委工业和高技术发展处:吕荣卫电话:85681109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高发〔2023〕97号)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常州市商务局常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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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信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3-07-11

【江苏省工信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
关于开展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根据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制造业领航企业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2〕319号)要求,拟在全省开展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制造业领航企业是指具备较强产业链整合和引领带动能力,在技术、标准、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强话语权和影响力,综合实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开展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是积极探索领航企业培育路径的重要举措,通过采取“企业争创、地方培育、部门支持”工作方式,建立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持续优化对企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领航企业积极参与全球要素配置,对标“世界一流”,实现发展壮大,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逐步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为实现制造强省建设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程序1-企业申报企业本着自愿申报原则,向所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申请,提交申报资料和电子文档。申报企业基本要求见《江苏省制造业领航企业申报条件》(附件1,企业集团为合并报表数据)。申报条件01基础条件1.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爱国情怀,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5年未纳入企业失信名单、未出现债务违约、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件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3.长期专注于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进入国内行业前30。02通用指标1.创新力指标。研发投入强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拥有国际国内发明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相关领域国际国内标准制定。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2.竞争力指标。至少拥有一项市场占有率全球前10或国内前3的主导产品。产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全员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率等达到国内行业领先。3.引领力指标在供应链整合、创新平台建设等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具备良好基础。在国内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对产业基础能力建设有较强支撑作用,对产业链有较强的引领整合能力,能够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4.影响力指标在市场开拓、收入比重等方面国际化程度高。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履行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先进,人才队伍结构合理。5.治理力指标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管理制度,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证书。管理理念先进、高效规范。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高。03特色指标1.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突出。从企业在本地的产值、纳税总额、吸纳就业人数等方面评价,要求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在30亿元以上,或者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在20亿以上,但近3年营收复合增长率超15%以上。2.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从企业是否属于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等方面评价。3.获得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认可。从获得中国工业大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长(市长)质量奖或入选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知名榜单,对行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等方面评价。4.解决行业发展难题。从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等国家急需或能替代进口等方面评价。5.助推共同发展成效明显。从企业在产业转移、对口支援协作、帮困扶贫等项目中的参与及贡献情况等方面评价。2-地方推荐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企业申报资料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开展实地核查,择优推荐本地优质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3-组织遴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遴选标准,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必要时赴实地核查,择优确定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名单,未入选企业直接纳入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培育库。4-培育服务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政企联系机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做好领航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加强要素保障、强化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切切实实解决发展难题。对列为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的,按照工信部统一部署,优先推荐参与工信部国家制造业领航企业评定。三、有关要求1-加强宣传动员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企业网上通过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smejs.cn/lhqy_index.aspx)统一申报,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一致。请各地指派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动员,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将推荐上报文件、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附件2)一式三份审核盖章后和电子文档于7月30日前报送省工信厅产业转型升级处。2-坚持好中选优各级工信部门要确保推荐质量,切实推荐一批能引领产业创新发展、企业品牌卓著、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参与遴选。可优先从省“百企引航”计划入选企业、超百亿企业、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内的龙头骨干企业中推荐,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对企业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进行严格把关。3-强化跟踪服务各地同步建立地方制造业领航企业培育库,建立健全领航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定期调度入选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及年度经营情况。各地制定“一企一策”培育计划,加强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难点问题,及时反映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诉求。每年年底组织开展领航企业培育发展情况评估,并向省工信厅报送领航企业培育工作总结。附件:1.江苏省制造业领航企业申报条件2.江苏省制造业领航企业申报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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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7-07

【常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科技企业
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常州市科教城科技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落实“532”发展战略,引导我市科技创业载体进一步提升科创孵化能力,持续优化双创服务体系,支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项目招引,现委托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众创空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应按照《常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常州市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常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办法(试行)》,组织所在地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众创空间的申报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荐上报。2.申报单位请于7月12日后登录“常州孵化在线”进行注册,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完成提交操作(文字描述的文本框内,字体需设置为“宋体”,字体大小设置为“16px”)。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局网上审核后,申报单位应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打印后胶装成册,提交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3.各地科技主管部门需登录“常州孵化在线”在线审核,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在提交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汇总全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于8月11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至市生产力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园区科薛菲82005595(新北区运河路456号3号楼402室)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张磊85681525附件:1.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2.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申报书3.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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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的通知

2023-07-07

【常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科普
各辖市(区)科技局,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教育局、科协,市各有关部门:为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科普事业发展,进一步开发和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推动具有地域、产业、学科等特色的科普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科普教育基地在提高公众科技素养中的发挥更大作用,现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如下:一、申报条件请各有关单位对照《常州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规定的基本条件,一个法人机构只能申报一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二、申报程序1.申报材料。《常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1),及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佐证的其它材料。2.推荐与受理。推荐工作采取属地化的方式进行,各辖市(区)科技局为本地区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市属系统的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为市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审、把关,优先推荐具有我市重点产业特色的科普教育基地。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为受理业务单位,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3.评审与认定。市科技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协对各部门、各地推荐的单位进行考察评审,提出拟认定名单,经认定部门审定和社会公示后,颁发“常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牌匾。三、申报要求1.各申报单位申报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申报书、佐证材料顺序平装成册。2.申报材料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版,加盖公章后送至辖市(区)科技局,辖市(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请于7月21日(周五)下午5:00前将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件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运河路456号3号楼4楼401室。联系人:黄蓓82005596E-mail:237046068@qq.com业务咨询: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评估与诚信建设处曾广彪85681532附件:1.常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2.常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3.常州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常州市科学技术局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7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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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个!武进一口气引来这么多新能源项目!

2023-07-10

48个!武进一口气引来这么多新能源项目!
作为常州的重要板块、苏南模式的发源地,并连续9次蝉联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三名,武进区勇立潮头、向新“而行,全力打造“新能源之都首位区”,勇当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主力军。区商务局以顶层推进、靶向施策和精准招商为重点,全力攻坚重大项目招引,创优投资环境,健全服务体系,全力支持全区新能源产业发展壮大、激发活力动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势增能。主动出击打好“主动仗“6月15日,第三届中国(青海)国际生态博览会在西宁开幕。作为本届博览会重要组成环节,由江苏省商务厅组织承办的苏青经贸洽谈会同日召开。武进区作为全省唯一受邀单位围绕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作了主题推介。区商务局积极组织新能源企业参会,助力企业拓展西北能源大省新市场。会上,万帮数字能源与青海省海南州签订储能项目合作协议,常州龙腾光热与青海省共和县签订光热电站项目合作协议,均是利用东南地区先进的技术整合西北地区丰富的资源。招商引资是社会经济发展稳进提质的“强引擎”是城市发展的“活力源”项目招商“引进来”产业发展“走出去”今年以来,区商务局持续把招商引资作为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重中之重,下大力气精准招商。在系列招商活动中,区商务局多次“组队“赴上海、深圳等投资活跃地区“敲门招商”,寻求合作机遇,进一步承接优质项目、优质产业转移。今年2月初武进经贸代表团在深圳开展经贸洽谈活动通过密集拜访重点企业和机构8档集聚产业、金融、科技、创新等要素深化合作,拓宽招商朋友圈推进项目落地,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2月底的上海经贸活动周,区商务局精心谋划,盯紧大客商、推进大项目。经贸代表团密集拜访和会见重点企业和机构13档,3个重点项目在活动周客商交流会集中签约,2个项目现场签约,投资金额超180亿元。举办常州一上海”两湖”创新区核心区城市推介、上海医疗科技项目招募路演专题活动,积极推介武进产业特色、区位优势和营商环境,不断巩固和拓展客商资源,为武进”新能源之都首位区“建设增添更强动力。深耕产业链打造“强磁场”总投资5050万元的威普核心结构件项目位于洛阳镇,目前已建成投产,购置设备161台(套),形成年产4000万件智电汽车座舱轻量化核心结构件的生产能力,预计新增年产值1.5亿元。总投资32亿元的芯砺智能大算力芯片项目主要产品为大算力、高性价比、可定制的车载高性能中央计算平台芯片,实现该领域的国产替代,预计到2029年完成芯片出货量超900万套,年销售额超120亿元......今年以来,我区重大项目建设如火如茶,成功招引博俊科技汽车轻量化项目、新泉汽车外饰件总成项目、芯砺智能大算力芯片项目等48个新能源产业项目。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带动潜力足的新能源产业项目,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科学布局产业,是高质量招商引资的基础和前提。“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马洁介绍,当前,招商引资竞争激烈,如何突出重围,招引大项目、好项目?精准招商,主攻新能源汽车、电池等关键环节,高标准强链、高水平延链、高效率补链,是提升区域招商引资竞争力的关键。聚焦新能源产业,区商务局通过综合产业链招商、驻点招商等多种方式,全力推动意向在谈项目向签约项目转化、签约项目向落地到账项目转化。瞄准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行业“隐形冠军"等,着力引进旗舰型、龙头型、基地型的高端产业项目,发挥重大产业项目的带动作用,集聚一批优质配套中小企业。鼓励企业设立服务端、研发端和总部型机构,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近年来,在理想汽车、星星充电等为代表的一批龙头企业带领下,武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迅猛。尤其是传统燃油车零部件企业全面跟进,快速构建起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从上游材料、电机和电控,到整车、充电设备,再到其他配套零部件、检测实验室,如汇川技术、龙城精锻、南方精工、中汽研等,形成了上中下游高度协同、相互支撑的产业生态。截至目前,武进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规上企业70家,占全区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不断上升,产业带动优势进一步凸显。精准服务增强“软实力”一个个大项目、好项目不仅要招得进来,更要落得下、发展好。区商务局持续增强招商后台服务能力,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跟踪已签约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帮助解决企业用工、资金和政策落实等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全链式、全周期的服务。迎“新“起势,聚“能”跃升。在强化供应管理、加快推广应用的同时,区商务局多举措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为汽车产业发展全方位营造良好生态。今年以来,区商务局联合多部门举办武进区新能源汽车展销活动;组织辖区内71家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参加常州市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活动,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1-5月,新能源汽车实现零售额12.03亿元,同比增长94.8%。全面升级更新投资指南等宣传资料;深化与板块招商人员的联络机制;摸清、分析全区可利用招商资源,促进项目有效落户......”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张红霞介绍,今年,我区完成新版武进投资环境PPT,并翻译了德、意、日、韩、英等多个语言版本,制作中英日版产业宣传片,多渠道播放,不断提升武进的对外影响力。与此同时,通过专家授课、内部分享、交流锻炼、参加赛事等多种方式,提升招商人员综合素质。我区招商条线有7人进入新能源之都多语种推介大赛决赛,并取得优异成绩。我区在全市招商人员情景剧大赛中展演的作品广受好评。众多大项目、好项目的落户,体现了武进的营商环境对于企业的强烈吸引力,让武进不但成为一座企业"愿意来的城市,更成了一座留得住企业的城市”。区商务局局长董云峰表示,下一步,区商务局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力争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跑出武进“加速度”,推动我区高标准打造”新能源之都首位区”。投资武进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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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3-06-29

【江苏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江苏省创
各设区市科技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引导创新型领军企业、重大创新平台等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同组建高水平的创新联合体,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模式,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为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原则1.遵循市场机制。立足于产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参与合作各方的共同意愿,通过平等协商,建立有法律效力的创新联合体契约,对成员单位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2.聚焦战略需求。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以重大需求和重大任务为牵引,重点围绕我省最有基础、最有优势和最需突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进行布局,努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3.鼓励先行先试。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发挥协调引导作用,不断创新科技项目组织、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改革等政策措施在创新联合体内先行先试。4.区域联动实施。依托长三角地区创新协同发展优势,围绕产业发展和技术攻关需要,鼓励跨地区整合各类创新资源,以全球视野谋划共同建设高水平创新联合体。二、建设要求1.目标任务明确。创新联合体应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需求,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自主可控、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优势产业为目标,组织开展协同创新。2.资源优势明显。创新联合体由自身创新能力突出、有产业链整线,或产品整机等应用场景优势的领军企业或领衔机构等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核心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等创新资源进行组建。3.合作基础良好。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与主要成员单位前期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行业服务、标准制定、国际合作、品牌建设等方面已开展实质性合作,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和目标共识。4.组织架构完善。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明确建设目标、研发任务、职责分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制度,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机制。5.运行机制健全。围绕重点研发技术领域,各成员单位建立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经费管理等运行机制,充分激发各方协同创新活力,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机制体制。三、基本条件1.重点支持领域。重点支持高端装备、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型电力装备、节能环保、软件与信息服务、物联网、新一代信息通信、高技术船舶和海工装备、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第三代半导体、通用人工智能、类脑智能、量子科技、氢能和新型储能、深海深地空天、合成生物、细胞和基因技术、未来网络、先进计算、元宇宙等未来产业领域组建创新联合体。2.牵头单位基本条件。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原则上应为省内创新能力突出、行业地位突出、集聚资源突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或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等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重大创新平台,能够有效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高校院所、行业组织等创新资源,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为行业龙头企业的,2022年销售收入原则上应在10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3.成员单位基本条件。企业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本产业链中具备一定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的单位,能够与其他成员单位间形成有效互补;高校院所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应拥有在本领域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专门研究团队,具备相对稳定的人员梯队和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鼓励联合长三角地区核心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参与开展协同创新,鼓励外国专家团队、科研单位加入创新联合体。四、组建方式本年度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根据不同牵头单位性质,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开展。1.创新型领军企业引领。由创新型领军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牵头,依托其科研、产业、应用、生态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发展需求提出技术攻关方向,整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创新资源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形成行业标杆,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实现引领带动。2.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支撑。依托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等载体的资源合作优势,基于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基础前沿技术攻关需求,通过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聚合产学研优势力量,由高校院所、企业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组建,通过资源导入、任务延伸、目标升级打造创新联合体。五、支持措施1.优先支持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创新联合体积极参与相关产业战略规划制定、重大科技计划指南编制等工作。支持创新联合体面向重点领域开展“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探索采用省地会商、定向委托等方式给予创新联合体长期稳定的科技攻关项目支持,着力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牵引带动核心技术迭代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效能。优先支持创新联合体申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2.加强对创新联合体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对我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金融支持方式,聚焦创新联合体龙头骨干企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各类创新主体金融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助力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吸引产业基金、创投基金等金融资本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利用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3.省地协同推动创新联合体高质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高新区对创新联合体开展的协同攻关项目、基础研究投入等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各地开展本地区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对合作联系紧密、组织架构清晰、攻关成效明显、成果分配合理的创新联合体优先列入省级建设试点。鼓励各地建立项目专员制度,负责省级创新联合体重大科技项目联络和协调,参与联合体治理体系,推动联合体各项协议规章有效落实,保障各方权利。六、工作要求1.本年度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工作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统筹负责。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新平台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参与单位进一步集成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同签署组建协议,明确组织框架和运行机制,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填写《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申请书》,连同共建协议一并提交设区市科技局审核。2.各设区市科技局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深入考察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合作基础、研发能力、资源配置和成果分配机制等,就创新联合体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方面提出审核推荐意见,杜绝“为联而联”“联而不合”,切实推荐上报一批“优势突出、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创新联合体。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请于9月28日前报省科技厅。附件: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申请书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6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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