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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信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3-07-11 阅读:365次 文章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制造业领航企业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2〕319号)要求,拟在全省开展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制造业领航企业是指具备较强产业链整合和引领带动能力,在技术、标准、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强话语权和影响力,综合实力强的大企业集团。

开展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是积极探索领航企业培育路径的重要举措,通过采取“企业争创、地方培育、部门支持”工作方式,建立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持续优化对企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领航企业积极参与全球要素配置,对标“世界一流”,实现发展壮大,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逐步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为实现制造强省建设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程序
1 - 企业申报

企业本着自愿申报原则,向所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申请,提交申报资料和电子文档。申报企业基本要求见《江苏省制造业领航企业申报条件》(附件1,企业集团为合并报表数据)。


申报条件

01基础条件

1.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爱国情怀,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5年未纳入企业失信名单、未出现债务违约、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件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3.长期专注于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进入国内行业前30。


02通用指标

1.创新力指标。研发投入强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拥有国际国内发明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相关领域国际国内标准制定。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

2.竞争力指标。至少拥有一项市场占有率全球前10或国内前3的主导产品。产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全员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率等达到国内行业领先。

3.引领力指标

在供应链整合、创新平台建设等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具备良好基础。在国内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对产业基础能力建设有较强支撑作用,对产业链有较强的引领整合能力,能够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4.影响力指标

在市场开拓、收入比重等方面国际化程度高。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履行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先进,人才队伍结构合理。

5.治理力指标

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管理制度,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证书。管理理念先进、高效规范。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高。


03特色指标

1.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突出。从企业在本地的产值、纳税总额、吸纳就业人数等方面评价,要求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在30亿元以上,或者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在20亿以上,但近3年营收复合增长率超15%以上。

2.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从企业是否属于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等方面评价。

3.获得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认可。从获得中国工业大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长(市长)质量奖或入选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知名榜单,对行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等方面评价。

4.解决行业发展难题。从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等国家急需或能替代进口等方面评价。

5.助推共同发展成效明显。从企业在产业转移、对口支援协作、帮困扶贫等项目中的参与及贡献情况等方面评价。


2 - 地方推荐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企业申报资料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开展实地核查,择优推荐本地优质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

3 - 组织遴选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遴选标准,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必要时赴实地核查,择优确定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名单,未入选企业直接纳入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培育库。

4 - 培育服务

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政企联系机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做好领航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加强要素保障、强化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切切实实解决发展难题。对列为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的,按照工信部统一部署,优先推荐参与工信部国家制造业领航企业评定。


三、有关要求
1 - 加强宣传动员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企业网上通过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smejs.cn/lhqy_index.aspx)统一申报,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一致。请各地指派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动员,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将推荐上报文件、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附件2)一式三份审核盖章后和电子文档于7月30日前报送省工信厅产业转型升级处。


2 - 坚持好中选优

各级工信部门要确保推荐质量,切实推荐一批能引领产业创新发展、企业品牌卓著、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参与遴选。可优先从省“百企引航”计划入选企业、超百亿企业、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内的龙头骨干企业中推荐,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对企业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进行严格把关。


3 - 强化跟踪服务

各地同步建立地方制造业领航企业培育库,建立健全领航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定期调度入选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及年度经营情况。各地制定“一企一策”培育计划,加强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难点问题,及时反映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诉求。每年年底组织开展领航企业培育发展情况评估,并向省工信厅报送领航企业培育工作总结。


附件:

1 . 江苏省制造业领航企业申报条件

2 . 江苏省制造业领航企业申报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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