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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8-17

【江苏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智能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和《关于推进江苏省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苏建建管〔2022〕259号)等有关要求,加快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推动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一)申报项目1.项目要求。我省辖区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均可申报,符合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万平方米。2.技术要求。依据《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评价指标(试行)》,在建筑产业互联网、BIM技术应用、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智能施工管理等方面有两项及以上实际应用,且取得成效。(二)申报单位申报主体为项目总承包单位独立申报,也可与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技术服务单位联合申报。(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四)申报材料1.《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项目情况简介、项目合规性建设程序文件、智能建造组织策划方案、申报优势及基本条件、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报告、项目智能建造预期成果、其它说明性补充材料等。二、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企业自愿申报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将《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设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初审推荐设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初步审核通过后,于10月15日前将《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三)确定试点项目我厅组织专家依据《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评价指标(试行)》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材料及现场应用情况进行评估,通过评估被列为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纳入江苏省智能建造典型项目案例,予以公布。三、支持政策(一)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优先推荐“扬子杯”和其他省级相关奖项。(二)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优先支持申报省建设科技成果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等。(三)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技术实施单位及个人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四)鼓励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将投标单位参建项目入选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情况作为招标择优因素。附件:1.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2.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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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与南京医科大学签约共建南医大常州校区

2023-08-18

我市与南京医科大学签约共建南医大常州校区
8月18日,常州市政府与南京医科大学共建南京医科大学常州校区签约仪式举行。南京医科大学党委书记兰青、校长胡志斌,天津大学副校长明东,市委书记陈金虎、市长盛蕾出席仪式。陈金虎在致辞中表示,长期以来,南医大与常州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为常州医疗人才引育、科技成果转化、医疗健康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南医大常州校区的签约落地,既为“两湖”创新区发展添油助力,也为常州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常有健康”民生名片提供强大支撑,必将吸引更多优质资源、优质人才集聚常州、集聚“两湖”,为常州现代化建设注入新的强劲动能。随着南京医科大学常州校区的建设,校地双方将迎来更多合作机遇、更高合作平台、更广合作空间。常州将全力以赴保障项目建设,倾力支持南京医科大学在常州的发展,希望南京医科大学把更多教育资源、创新资源放在常州,在人才引育、科技创新、产教融合等方面给予常州更多支持,实现高校与城市互惠共赢、双向奔赴。兰青表示,南京医科大学常州校区的建设,是校地双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大定位和要求,坚决落实“四个新”重大任务的实际举措,也是立足新时代,进一步深化合作,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新的里程碑。校地双方将全面互信、深谋合作,高位高标推进南京医科大学常州校区建设,将新校区打造成为新医科人才培育示范区、校府合作医卫提升样板区、产学研用协同融合区。学校将充分依托在医学教育、医疗服务、产业融合等领域的优势,真正将深化合作转化为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新常州注入强劲动力。签约仪式上,常州与南京医科大学共同签署了南京医科大学常州校区共建协议。天津大学与南京医科大学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开展全面的医工交叉创新合作,共同推动相关研发在常州转化落地。《南京医科大学常州校区建设发展十大预期目标任务》发布,涵盖了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产业发展等重要内容以及建设一批高端创新平台。首批南京医科大学在常产教融合基地授牌。8位专家受聘南京医科大学常州医学中心产业教授。市领导杭勇、乔俊杰、陈正春、徐华勤、张春福和市政府秘书长周承涛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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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央地合作 携手共赢发展|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中建七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23-08-16

深化央地合作 携手共赢发展|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中建七
8月16日,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力推进建筑业及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区党工委(区委)副书记、区长石旭涌出席签约仪式,并会见中建七局党委书记、董事长郭建军一行。中建七局将与本地建筑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等开展项目合作,与辖区内建筑业骨干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PPP、融投资、EPC、地产合作、城市综合开发等模式参与城市建设,其在常州高新区设立的中建七局(江苏)建设有限公司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建筑旗下、也是河南省建筑行业首家“三特三甲”资质企业,集设计施工于一体,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市政公用、铁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桥梁、装饰、钢结构、公路路基、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石旭涌对中建七局长期以来对高新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在简要介绍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后,他说,当前,高新区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532”发展战略,奋力打造新能源之都核心区。中建七局在综合实力、技术创新、运营管理等方面优势突出,高新区与中建七局今后的战略合作空间广阔,大有可为,希望中建七局积极支持高新区建设,双方在合作方式上不断探索创新,携手共谋双赢。高新区将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竭尽所能提供最周全的服务与保障。郭建军表示,常州高新区的区位优势明显、营商环境优质、高质量发展势头强劲,中建七局将与高新区加强对接,充分发挥公司优势,积极开展务实合作,加速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地产合作开发水平。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杭宏伟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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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发改委】关于开展2023年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市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8-18

【常州市发改委】关于开展2023年现代服务业发展专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常政办发〔2020〕106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创新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原创能力,增强企业自主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现组织开展我市2023年市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根据常州市“433”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企业申报的产业领域为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服务、产业金融、商业服务等4个制造服务重点领域;现代物流、现代商贸、休闲旅游等3个流通服务重点领域;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社区服务等3个民生服务重点领域。企业需明确选择其中一个行业类别进行申报。二、申报条件(一)企业在常州市注册设立,经营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企业营业规模、增长率和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要求:企业必须为规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收入(不含流水、关联交易,下同)及利税贡献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其中,2022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企业,营业收入近两年(2021、2022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2022年营业收入高于1亿元且不超过5亿元的企业,近两年(2021、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正值;2022年营业收入高于5亿元的企业,不审查营收增长率。企业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强度较高,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新产品销售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重视研发机构建设、产学研合作。其中,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服务、产业金融、商业服务、现代物流领域企业参评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现代商贸、休闲旅游、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社区服务领域企业研发投入(数字化改造)作为遴选的重要参考指标。(三)企业自主开发或掌握的核心技术、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注重自主品牌开发,积极参与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运用与推广。(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重视知识产权管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能够合理运用资本市场实现价值增值、效益增长。(五)企业守法经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申报材料(一)常州市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2-1)。(二)企业对申报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申明,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详见附件2-2)。(三)有关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认证、行业资质证明、品牌认证、资信等级评定证书、获国际认证情况、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认证证书或批准文件等);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两年度企业会计报表(企业的营业收入不含流水、关联交易),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企业依法纳税、用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3.企业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资质证书、申报材料中提及的企业荣誉奖项证书、与申报内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等;4.近两年研发投入证明材料;研发投入包括《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的研发费用,还包括申报企业负责研发的直接管理人员人工费用及外聘专家费用、研发业务用房建设费用(不含土地缴款),以及经相关部门认可的用于收购本市双创企业或购买其研发服务的费用;5.企业自主品牌和商标的相关证明材料;6.其他可以证明企业行业领先地位、研发实力、市场份额、市级以上荣誉等方面的材料。上述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相关文件为复印件的,均加盖公司公章。四、申报程序市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认定,按照报送材料、初审、复审、公示认定、奖励的程序进行。(一)报送材料。具备申报条件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向所在辖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二)初审。各辖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组织初步遴选,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内容可行性、真实性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征求财政部门意见后出具推荐意见,汇总后填写常州市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2-3),正式行文上报市发改委服务业处。各辖市区推荐不超过3家企业。2019年-2023年期间曾获省政府服务业督查激励的地区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三)复审。初审通过的企业,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复审,并提供审核意见。复审由市发展改革委开展材料核查、专家评审等工作,酌情开展实地察看,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根据上述环节得出企业得分排名,认定市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并从中认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名单。(四)公示认定。复审通过的企业名单,由市发展改革委在“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统一发文公布,给予认定。(五)奖励。对评定为“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称号的市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给予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五、申报要求(一)按属地原则申报。申报企业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A4尺寸),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盖章的PDF扫描件和WORD版)一份报送至各辖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二)申报受理时间。初审结束后,各辖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纸质版申报材料二份、电子版一份,于2023年8月25日前,正式行文上报至市发展改革委,逾期不予受理。(三)监督管理事项。申报企业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当年不予认定,且三年内不得再申请市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认定。各辖市区初审部门要对申报企业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市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最终解释。附件:2-1.2020年度常州市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书2-2.申报企业承诺书2-3.常州市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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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3-08-09

【常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3﹞313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一)推荐范围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常州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的在库企业(年度新增入库或数据更新通过审核),且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优先推荐属于“1650”产业体系重点领域企业。(二)推荐条件1.被认定为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符合《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附件2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条件。其中“评价指标”第10项“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优势”C项调整为:分布在全省“1650”产业体系50条重点产业链,其中卓越产业链3分、未来产业链和优势产业链均2分。相关概念需按《实施细则》附件4严格把握。(三)申报方式及审核流程1.企业申报。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在线办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认定”,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后,按照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9月10日前完成并提交(9月10日24:00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提交功能)。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2.审核推荐。请各辖市区工信部门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独立法人地位、企业规模、所属领域、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产业链配套能力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各辖市区工信部门按要求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填写申报推荐表(附件3)并盖章,同时在线提交审核推荐意见。3.审核认定。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期为3年。二、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一)复核范围2020年度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包括专精特新产品和制造类、创新类小巨人企业),已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并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且通过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二)复核初审各辖市区工信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线上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并报送有关纸质材料。各辖市区工信部门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认定条件和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进行复核初审,填写复核申请推荐表(附件4)并盖章,同时在线提交审核推荐意见。对于未通过复核的,也须说明原因。(三)审核公布省工信厅将组织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形式审核,视情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并公布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为加强政策衔接,在该名单公布前,原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在该名单公布后,原称号自动失效,有效期重新计算。三、有关要求(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和复核均由企业自愿申请,企业如实填报并提供真实资料,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二)对于已获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已列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含往年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产品、小巨人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再推荐;对于与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或被持股比例超过50%),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三)请各辖市区工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认定和复核,落实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做好政策宣贯解读,按程序进行推荐。同时,进一步加强优质企业摸排,动员更多企业入库培育,加快成长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四)各辖市区工信部门于9月13日前线上提交审核推荐意见,线下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包括:①企业申报书(附件1)、②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③申报推荐表(附件3)、④复核申请推荐表(附件4)、⑤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行文和推荐汇总表(附件5和6)〕和电子档(可编辑文档和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处。企业报送的纸质佐证材料由各辖市区工信部门存档备查,无需上报。咨询电话:溧阳市工信局,87286036;金坛区工信局,82822768;武进区工信局,86310167;新北区经发局,85127593;天宁区工信局,69660586;钟楼区工信局,88890712;常州经开区经发局,89863307。技术支持:025-52686656。附件:1.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2.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3.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表4.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申请推荐表5.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6.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申请推荐汇总表7.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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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创新主体集聚)项目的通知

2023-08-16

【常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常州市创新发
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常办发〔2023〕5号)及实施细则,现开展2023年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创新主体集聚)项目申报工作,旨在通过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项目(以下简称科小项目)、符合市双创优选条件的龙城英才企业项目(以下简称优选龙英项目)等的招引,推动高科技创新主体集聚发展。请按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和相关审核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申报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进行信用承诺,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对于虚报数据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一律取消评定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申报单位需在2022年度无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严重违法行为或失信不良记录。二、项目申报采取属地化原则,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形成推荐意见并填写《2023年常州市支持创新主体集聚申报汇总表》(附件9)。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评价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三、项目申报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时申报方式进行:1.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创新政策速兑平台”版块,选择“支持创新主体集聚”申报项目进行申报,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应与线下申报资料一致。2.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打印(A4纸双面,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属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填写《2023年常州市支持创新主体集聚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向市科技局推荐,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地址: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科技项目服务科联系人:黄浩艳0519-88105072、李章林0519-88119160)。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各辖市(区)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17:00。纸质材料上报如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报材料”,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申报。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项目标准参照《关于明确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项目招引标准的通知》(常创新办发〔2023〕5号),以在“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中审核通过数据为准。五、科技创新平台、创业载体、科招飞地、科招合作渠道申报所属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备案所属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六、联系方式溧阳市科技局章文杰0519-87172818金坛区科技局戴超0519-82838662武进区科技局刘文0519-86310510新北区科技局金玉莲0519-88588502天宁区科技局王晶0519-69660680钟楼区科技局杨蕾0519-88890747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彭佳元0519-89863104科教城科技处吴新明0519-86339769常州市科技局业务咨询:1.创新平台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处0519-856815352.创业载体、创新创业大赛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0519-856815253.科招飞地(国内部分)市科技局创新发展处0519-856815624.科招飞地(国外部分)、科招合作渠道市科技局对外合作与人才处0519-85681536速兑平台技术支持肖逵0519-85588140QQ群666424524附件:1.2023年常州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创新主体集聚)项目申报指南2.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名单3.2023年常州市创新平台集聚创新主体申报书4.2023年常州市创业载体集聚创新主体申报书5.2023年常州市科招飞地集聚创新主体申报书6.2023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集聚创新主体备案信息表7.2023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集聚创新主体奖励资金申请书8.2023年常州市科招合作渠道建设申报书9.2023年常州市支持创新主体集聚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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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成立农产品电商产业联盟

2023-08-16

溧阳市成立农产品电商产业联盟
8月15日下午,溧阳市农产品电商产业联盟签约仪式在中国邮政溧阳市分公司举行。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农业农村局、中国邮政溧阳市分公司及本地农业龙头企业代表、电商直播企业代表共30人参加活动。近年来,我市紧跟数商兴农的发展潮流,以农村电商为载体,进一步扩大我市特色农产品市场份额和网络销售规模,推动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再上新台阶。为整合资源,加速农业产业培育,市商务局牵头搭建农产品电商产业联盟,推动溧阳邮政对接农业产业团队、农产品营销团队、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着力打造邮政提供销售平台、农产品企业提供优质产品的产销对接、长效健康运营的新机制,合力推动我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活动现场,市商务局和中国邮政溧阳市分公司举行党建共建签约仪式;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农业农村局、中国邮政溧阳市分公司举行三方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市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外事办主任周莉表示,农产品电商高质量发展是推进乡村数字经济的突破口,农产品电商产业联盟的建立,将充分发挥各联盟成员平台、渠道资源优势,构建起以市场为导向的电子商务销售体系,破解销售、运输难题,推动更多溧阳特色农产品“触网”,打开销售新渠道。截至目前,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推动下,建成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1个、镇村物流服务站点86个,实现了市、镇、村上下行物流渠道的高效畅通,为1135家农村合作社、1280家庭农场,提供寄递仓储、农村电商、普惠金融等“一揽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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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信厅】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2023-08-03

【江苏省工信厅】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
各设区市工信局:工信部近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3〕99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针对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附件1),请组织有意愿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填写相应信息,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3)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4),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二、针对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附件2),请点对点联系本地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进行定向“揭榜”。组织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并附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不公开版)按照工作文件管理,不通过互联网发布。三、“揭榜”企业需将对接表、申请书、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各设区市工信局,各地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填报《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见附件5),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请材料于2023年8月3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电子版发送至jsjxwzxqy@126.com。四、开展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是落实国家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扎实推动大中小企业通融发展。附件:1.《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公开版)2.《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不公开版)3.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4.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5.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6.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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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8-09

【江苏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
各设区市工信局,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中国联通江苏省分公司、省广电网络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消费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10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示范内容(一)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是指上一年度平均月活用户数量不低于1亿,且通过多元化的网络服务连接消费者和生活服务行业,为公众在网络销售、生活服务、社交娱乐、信息资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提供智能化、数字化、便利化信息消费服务、具有促进消费作用的互联网行业大平台。(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是集展示、体验、销售、培训于一体的沉浸式体验消费场所,应用智能感知设施、5G+XR、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城市内具有一定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生活空间赋能升级,满足消费者数字化体验及服务需求的消费载体,应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专业运营能力和持续投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消费体验商圈、信息消费体验街区和信息消费体验店等,其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二、申报要求(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江苏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二)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发展。(三)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电信运营商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三、工作组织(一)各设区市工信局、省级电信运营商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集团内项目申报组织及推荐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二)“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方向不作推荐数量要求,力争做到可报尽报。“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方向各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各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见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额外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各信息消费示范城市额外推荐的项目报送省工信厅汇总上报工信部。(三)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9月1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一份纸质版+PDF电子版)和正式推荐函报送省工信厅。对于入选的示范项目,省工信厅将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宣传推广,鼓励地方配套支持资金,引导和推动社会性投资基金等共同加大投入。(四)项目承担主体如发生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重大变化,应及时向省工信厅书面报备。对于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申报材料有重大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违法失信等行为的示范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并予以通报。附件:1.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2.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方向)3.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方向)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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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7-28

【​江苏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大数
各设区市工信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新兴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夯实大数据产业发展基础,提升产业供给能力和行业赋能效应,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87号,见附件1),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试点示范内容本次申报围绕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数字化治理应用、数据管理和流通、数据安全管控4大领域13个方向,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试点示范项目),通过树立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应用效果良好、示范作用明显的大数据领域标杆,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在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方面,围绕原材料、装备制造、能源电力、消费品、电子信息等行业,引导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促进数据辅助决策,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在数字化治理应用方面,围绕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两个方向,引导企业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助力政府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丰富数字应用场景。在数据管理和流通方面,围绕数据管理能力提升、数据流通技术创新和数据流通生态培育三个方向,引导市场主体探索数据交易流通可行模式,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促进数据的合规、高效流通及使用。在数据安全管控方面,围绕数据安全技术创新及服务创新两个方向,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及其应用投入,健全和巩固数据安全屏障(详见附件2)。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为从事或服务于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应用、安全、要素流通等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及企业联合体、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为江苏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纳税、信誉良好,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项目须为在建或已建项目,拥有自有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二)试点示范项目示范期为2年,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三、工作要求(一)请各设区市、各园区高度重视本次申报,积极组织发动本区域、本行业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申报,原则上数据管理能力为稳健级(三级)及以上的单位应报尽报。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应重点围绕“1650”现代产业体系,将工业大数据产品、服务、应用示范培育与本地区“智改数转”工作紧密衔接,推动“智改数转”生态资源池企业、工业企业积极申报,在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工业大数据应用标杆。(二)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于2023年9月15日前填报《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版,见附件2)并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电子信息填报(系统填报时间:9月1日—9月15日)。(三)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认真把关,确保申报材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并请于9月18日前完成审核推荐,以地市为单位将《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份)、《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份)统一邮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四)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江苏省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并择优推荐参评工信部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将对入选部、省试点示范的项目择优予以支持。(五)各设区市应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对入选项目的支持力度,在示范期内要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及时总结示范项目的成功经验,拓展宣传推广渠道,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应用推广。在项目两年期满后,对入选的申报主体进行自查评估,我厅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结合自查评估情况,对项目建设成效进行全面评价。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2.2023年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3.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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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武高新这条千亿产业链呼之欲出

2023-08-14

聚焦!武高新这条千亿产业链呼之欲出
一家企业引来更多企业,更多企业“链”成产业集群。在武进国家高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效应正进一步显现——8月8日,常诚车业智能车灯制造基地项目签约,“链”上再添生力军。作为产业发展增长极之一,武进国家高新区今年上半年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897.5亿元,同比增长31.7%。其中新能源汽车产业完成规上产值464.1亿元,同比增长137.8%,年内有望冲刺千亿目标,为全市新能源之都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从洽谈到签约不到两个月,非常高效。”总部位于丹阳的常诚车业江苏有限公司,明年将迎来30周年生日,运营副总钟伟才说,新建项目就近服务理想汽车,周边有完善的人才体系和配套体系,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扩大产能与规模,“计划年内动工,明年底投产,2025年达到10亿—15亿元销售额,为今后上市奠定基础。”以理想汽车为核心,武高新抢抓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投资意愿强烈的机遇,精准发力链上项目招引,近两年新增40多家企业。今年1—7月已签22个项目中,智电汽车产业链项目占60%,其中包含1个超100亿元、1个30亿元、4个10亿元项目。南湖路以南,以汽车零部件产业为核心、汇聚约3万人的活力新区域加速崛起,在建工地面积达184.5万平方米。总投资30亿元的豪森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装备项目,今年开工以来紧盯节点、挂图作战,目前厂房主体结构封顶,一期有望年内投产。“园区投促局全程服务、一路绿灯,确保了建设进度。”项目负责人谷成龙说。一边是新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投产,加速补链延链强链;一边是已扎根企业精耕细作,通过智造与创新,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前不久,常州华数锦明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发布“THEONE”模组生产线,新推出的模组生产线相比传统产线长度缩短20%,生产效率可提高3—4倍。公司总经理申灿介绍,随着新品交付,今年销售额预计比去年增长一倍,二期工程也将尽快建设。“资源跟着项目走、要素围着项目转、干部为项目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创建一流产业平台。”区委常委、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皓表示,园区将围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型交通主导产业,聚焦新能源汽车、机器人、集成电路产业名片,进一步加大优质外资、高端智造、研发总部等高质量项目的招引力度,打造空间高度集聚、上下游紧密协同、供应链集约高效的产业链条;同时鼓励现有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提升企业增资扩股、投资并购、产业链集聚等带来的招商效应,为客商投资和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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