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3-08-09 阅读:253次 文章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设区市工信局,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中国联通江苏省分公司、省广电网络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消费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10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一)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是指上一年度平均月活用户数量不低于1亿,且通过多元化的网络服务连接消费者和生活服务行业,为公众在网络销售、生活服务、社交娱乐、信息资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提供智能化、数字化、便利化信息消费服务、具有促进消费作用的互联网行业大平台。
(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是集展示、体验、销售、培训于一体的沉浸式体验消费场所,应用智能感知设施、5G+XR、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城市内具有一定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生活空间赋能升级,满足消费者数字化体验及服务需求的消费载体,应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专业运营能力和持续投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消费体验商圈、信息消费体验街区和信息消费体验店等,其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江苏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发展。
(三)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电信运营商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一)各设区市工信局、省级电信运营商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集团内项目申报组织及推荐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
附件:
1.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
2.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方向)
3.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方向)
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