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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七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征集评奖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3-03-21 阅读:180次]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组织和动员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聚焦打造新能源之都、建设“两湖”创新区等重点领域,推进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实施“532”发展战略、冲刺GDP万亿之城作贡献,根据《常州市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评奖暂行办法》(常政办发〔2005〕104号文),决定开展常州市第十七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评奖工作。现将论文申报、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范围

  1.论文限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两年内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

  2.我市科技工作者的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均可申报。与外市人员合作的论文,我市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方可申报评奖。

  3.申报的论文必须在经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刊物上发表,或国外(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理、工、农、医及交叉学科的论文;调查报告、咨询建议、对策研究等软科学方面公开发表的论文。技术工作总结、试验报告、资料汇编、产品和项目的设计方案、技术说明、考察报告等不属评选范围。

  4.已获市级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参加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各单位点击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http://kx.jscz.org.cn/)中的“网上办事大厅”图标,选择对应身份

  注册登录(详见附件3)。

  2.申报材料:

  (1)按申报系统表式要求填写《常州市第十七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申报表》。

  (2)申报论文及相关材料:上传论文电子文档(PDF格式);上传论文所发表杂志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扫描件;上传能反映论文成果的检索证明、科研项目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3)论文各项申报材料需经推荐单位验证,申报表纸质版由申报系统打印生成,各推荐单位盖章后1份送至市科协学会部。

  3.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15日。

  4.申报渠道:论文可经各市级学会、辖市(区)科协、企事业科协、在常高校集中推荐,个人亦可直接申报。

  5.每人限报2篇。


  三、奖励表彰

  1.常州市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按市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评审委员会制定的具体评选标准施行;

  2.常州市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评选由市政府发文,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论文参评。

  2.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评选活动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严肃对待,坚持标准,防止弄虚作假,力求真实反映我市自然科学各学科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学术研究水平。

  3.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征集论文,按时汇总上报。

  附件:

  1.常州市第十七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申报评审表

  2.常州市第十七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申报汇总表

  3.常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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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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