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经开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2023 年常州经开区质量管理奖
[ 时间:2023-07-05 阅读:209次 文章来源: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常州经开区质量管理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常经质办〔2020〕2 号)、《关于印发<常州经开区质量管理奖评审规则(试行)>的通知》(常经质办〔2020〕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申报 2023 年常州经开区质量管理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 年 7 月 5 日至 9 月 8 日
二、评审依据
专 业 性 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 卓 越 绩 效 评 价 准 则 》( GB/T19580-2012 ) 、 《 卓 越 绩 效 评 价 准 则 实 施 指 南 》( GB/Z19579-2012 ) 、 《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基 础 和 术 语 》(GB/T19000-2016)以及相关行业先进的国际通行管理体系。
三、申报条件
1、在经开区登记注册纳税,具有法人资格,正常运营 3 年以上;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质量、环保、安全和财税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 3 年以上,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3 年以上;
4、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组织),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领先地位;从事公益性业务的企业(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前列;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 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企事业单位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省或市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有产品出口境外的,出口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在国际市场上有良好的质量信誉,无由于企业主要责任引起的出口产品遭国外退货、索赔或被国外政府通报,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
6、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1、组织概述。3000 字以内,内容要求见 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 B。
2、自评报告。对照 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3、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4、申报表。如实、完整填写《2023 年经开区质量管理奖申报表》(见附件 1)。
5、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
6、上述材料以 A4 纸幅面装订成册(其中材料 5 可单独装订),辅以目录和页次,一式三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与上述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U 盘)。
五、申报方式
1、各镇、街道负责所在地区企业(组织)的申报推荐工作。
2、各镇、街道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前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相应电子版及 2023 年经开区质量管理奖申报汇总表报送常州经开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6058办公室)。
附件:
1、2023 年经开区质量管理奖申报表
2、2023 年经开区质量管理奖申报汇总表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